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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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角地煤矿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备案的公示
2020-03-25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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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云国资产权〔2018〕147号)和《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煤化资财发〔2018〕45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四角地煤矿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备案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 经济行为批准情况:《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天井煤矿等5公司股权的批复》(云国资产权〔2019〕349号)。
二、 评估机构选聘方式:由煤化集团通过招标确定。
三、 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资质:评估机构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备案文件为《变更备案公告》(北京市财政局〔2019〕0047号),评估师文剑,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53110019;评估师彭丽娟,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53190062。
四、 评估程序履行情况: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2.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3.编制评估计划;4.现场调查;5.收集评估资料;6.评定估算;7.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五、 评估报告摘要:见附件1。
六、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见附件1。
七、 评估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八、 评估资料查阅方式:需要查阅相关资料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同意后可查阅。
九、 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有意见和建议的,应该在公示期或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集团资产财务管理部统一收集和处理。
十、 公示期:自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董丽彬,联系电话:0871-65716269,邮箱:ynccpgb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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